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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有偿家教”【4】    
发布者:古鉴 | 发表时间:2009-10-29 07:54  | 标签:教育  

           【4】“有偿家教”是有禁难止

    如果承认学校之间存在的差异的客观性;如果承认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和技能方面存在的差异的客观性;如果承认学生之间在学习能力理解能力接受能力方面存在的差异的客观性,那么,我们就应当允许有一种途径来弥补这种差异。我想,这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既然“有偿家教”是目前我国教育现状的客观产物,是一种必然现象,“有偿家教”作为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情况下的一种补充,满足着一部分人民群众的需求,而且,这些客观的现状在短期内是很难改变的,所以,“有偿家教”要禁止是比较困难的。
     对于“有偿家教”,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是坚决反对的,也是明令禁止的。甚至一些地方还把“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评职称评先进的“一票否决制”。而且,也禁止了一段时日了。但是,实际效果如何?
    实际情况就是,虽然三令五申的禁止“有偿家教”,而“有偿家教”却屡禁不止。为什么呢?因为形成“有偿家教”的现象的客观条件始终存在。唯一的变化是:因为明文规定禁止了“有偿家教”,使“有偿家教”变成为一种偷偷摸摸的“勾当”。有关的家长,学生和教师说到“有偿家教”,都是三缄其口。但是,私下里,许多家长则在千方百计的托人找家教,甚至一些公开反对“有偿家教”的人,在遇到自己的孩子的教育的时候,也一样在偷偷找家教。
    “有偿家教”所以有禁难止,原因一方面是有其产生的客观条件;另外一方面是“禁止”本身的操作性不足。禁止的规定十分严格,实际操作却很难。谁检查?如何检查?谁监督?如何监督?谁执行?如何执行?谁举证?如何举证?规定一个“禁止”容易,真要处理起来,是很缺少操作性的。于是,只能是“民不举,官不究”了,只要没有人举报,就“万事大吉”了。大家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值得警惕的倒是:现在的这个禁止“有偿家教”的明文,倒成为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作为搅混“河水”的工具了。每次到了教师评职称评先进的时候,就会收到一些匿名的“举报信”,说这个教师“有偿家教”,说那个教师“有偿家教”,尽管没有实质证据,但是,你不是“一票否决制”吗?那你去查啊。你想查,却又无从入手,那么,被举报的教师那个职称怎么处理?那个先进还给吗?
     其实,禁止“有偿家教”已经禁了许多年,效果是很不理想的。应该要深入分析“有禁不止”的原因。现在,因为不理想,所以还要将禁止“有偿家教”写进法律,看来是要把“有偿家教”作为违法犯罪来处理了。
     我以为,这实在是使不得的事情。“有偿家教”,既是家庭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学校教育的一种补充,而且,本质上是为了教育,为了学生的,难道就因为是“有偿”了,就要判决教师有罪了?这样的法律,不要说今天的人们会看不下去,我想,将来我们的后人研究中国的教育,读到这样的法律条文,一定会莫名其妙,“有偿家教”,怎么会成为“有罪家教”?退一步说,即便真的有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己的优势,搞一点“有偿家教”,赚一点钱,多一点收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这样做,为什么就有罪?说不通啊!


 
类别:教育 | 浏览(613) | 评论(4) | 评分(0)
网友评论:
1.
2009-10-29 23:07

极端地赞成有偿家教和极端地反对有偿家教都不是科学的态度。脱离了具体背景的争论和分析也是没有意义的。我还是以为,只要某一个具体的有偿家教行为于“教”和“被教”或者“买单”和“获利”双方皆有益,而且双方像自由恋爱般和谐,就不必去过多非议;如果“教”者采用了一些非常手段获得了生源(同时也是财源),而“被教”者有些难言的苦衷,皱着眉头接受辅导进而付钱却还要在面上维护有偿家教行为的,那这样的有偿家教便是很下流的行径了。我甚至听说有的学校任课教师之间互相为彼此扮演“托”的角色,一开学便物色家境优越成绩平平的“优质对象”,那便是道德的问题了。如果还是将其比作婚姻,那不是自由恋爱,是包办,甚至有抢亲、霸占之嫌。



古鉴的四弹有偿家教,倒是令我想到了相关问题的另一个角度。家长,教师,还有我们这些议论纷纷的人,有多少人想到了“被家教”的学生的问题呢?我们的孩子一整天被一帮教师轮番轰炸,被一捆作业轮番挤压,一周五天来往穿梭于学校家庭之间,双休还要被一个甚至多个家教补充煎熬,弄不好还要吃吃几道艺术教育的小灶。这样的日子虽然可以称作“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哪个孩子幸福着这样衣食无忧的生活呢?我不反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观点,但我们不应以此为幌子去折磨孩子,我们要的素质教育绝不是培养一代只会做题不会抓知了不会玩弹弓不会跳皮筋不识韭菜麦苗的小博士,自幼无童性便无创造力,漠视创造力的中国式教育,恐怕再过几代也难有人获得诺奖。



扯远了,让千百万家长又爱又恨的有偿家教,就如进补,能不能补,还是看自己的身体吧,吃错补药或补得不合时宜,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2.
2009-10-29 21:08
禁止有偿家教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禁止了有偿家教,孩子靠在校的那点时间,真的都能得到提高了?我想既然个体的差异是不可消除,那么根据不同的需求找家教又何尝不可呢!与其让一些鱼目混珠的人唬弄孩子,不如让他们找值得信赖的老师。只要家长有这个辨别能力就行了。
 
3.
2009-10-29 13:04

有偿家教本不是新鲜事,但现在,看到这些理直气壮的观点,不免有一种被“雷”的感觉。学生课堂上知识没学到,或者成绩不好,家长自然希望能在课后来补。但是,由于家长们望子成龙心切和相互之间攀比的心理,开始是学习成绩差的补,后来学习成绩好的也要补,而补课老师也逐渐由大学生等非专职教师转变成“更有经验的在职教师”。就这么着,家长们在补课问题上逐渐陷入欲罢不能的境地,一边斥责有偿家教有悖师德,一边又争着把孩子送往补课。



  也许有人会批评家长们的不理性和道德评价上的两面性:在道义上谴责有偿家教、呼吁公平,同时,一旦发现对自己有利的不公平机会,又想方设法地去努力追求。但是,在以选拔考试为中心的教育体制下,如果有机会,哪个家长不是想方设法地去为子女争取超越别人的机会?



  家长花钱让孩子参加了补课,是不是就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东西呢?“大家都来补,不补岂不落后了?”家长花了钱,买到了“让孩子赶上大家”的公平;“老师工资本就不高,额外的付出,自然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这似乎是一桩能实现双赢的交易。孰不知,如果没有教师通过增加额外教育资源打破原有的公平,然后又利用有偿补课重塑公平,家长和学生本不需要再花费金钱赢得公平感。先是人为制造不公平,再利用重塑公平的机会获利,这分明是借机牟利,何来“互惠互利”?

 
4.
2009-10-29 08:31
    世界上“有禁难止”的事情多得很,如果都采取“有禁难止”就停止禁止好象是不现实的事情。禁肯定还要禁的,漫漫来,时间未到,到时肯定能禁止的,否则就是政府无能,要么更换一种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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